在整個孕期的過程中,一般每隔兩個月要做一次超聲檢查。
孕早期:再孕40天到45天之間,要做早孕超聲檢查,此時的目的是為了檢測是否為正常的宮內懷孕,是否長有正常的胎芽,是單孕還是雙孕、多胎妊娠。
妊娠中期:即到懷孕四個月的時候要做一次超聲檢查,該時期是為了配合孕婦的唐氏篩查來做,測量雙頂徑、羊水、胎盤的位置,估測胎兒的胎齡是否與孕周相符合。
孕六個月左右可做大排畸檢查及產科系統篩查和四維超聲的檢查,可以發現胎兒一些發育情況及一些發育畸形的狀況。
孕晚期即35周之后要做一次全面的檢查,此時要估測一下胎兒的大小以及測量羊水、羊水指數以及監測胎盤的成熟度及宮頸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