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的治療原則有以下幾點:
1,對任何以精神癥狀為主要臨床表現的患者診斷上均應首先排除神經系統疾病。
2,對疑似腦器質性疾病的患者應積極按腦器質性疾病施治,以免貽誤病情,同時應密切觀察病情,及時安排相關輔助檢查盡快明確診斷。
3,腦部原發疾病急性期或病情危重或處于癥狀惡化階段者,應以腦部原發疾病的治療為主。
4,精神藥物的使用應充分考慮病人對藥物的耐受能力,以短期、速效、小劑量為原則,同時應積極治療原發的神經系統疾病。
5,對于腦器質性精神障礙患者應當加強護理,注意補充水電解質,保持鹽水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