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過期了一般不能用,否則有可能會達不到比較好的治療效果,影響疾病的恢復。
足光散是一種比較常見的中成藥,主要由苦參、滑石粉、苯甲酸、水楊酸、硼酸等成分組成,不僅具有清熱燥濕的功效,也具有殺蟲斂汗的功效,當患者出現以上藥物適應癥,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應用本品進行治療,能夠有利于疾病的恢復。但是足光散具有一定的保質期,一般在24個月左右,超過這個保存期限,足光散中的藥物成分可能會在空氣的作用下逐漸被分解,從而失去藥用的價值,無法達到治療的目的,使用之后可能會因為延誤治療導致病情加重,而且過期的足光散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質,使用之后有害物質可能會在患處生長和繁殖,不利于恢復,所以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日常生活中應避免使用過期的藥物。
如果屬于易過敏體質,應避免應用本品,另外本品屬于外用藥物,應避免藥物直接接觸眼睛、口腔黏膜等部位,在保存期間還應注意放置在兒童不能夠接觸的地方,以免兒童誤食,用藥三次左右,如果癥狀沒有得到有效緩解,應及時就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