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十個月后又懷孕做人流一般有危險,產后患者的子宮還沒有完全恢復,再做人流很有可能會出現子宮內膜炎、盆腔炎等疾病。
由于剖腹產十個月后患者的子宮還沒有完全恢復,如果再做人流很有可能會對患者的子宮造成二次傷害,使患者出現婦科疾病,嚴重者還有可能會對子宮造成穿刺,引起患者出現不孕不育的情況,所以剖腹產十個月后不建議患者再做人流手術。
如果必須要做人流,術后出現了子宮內膜炎、盆腔炎等婦科疾病,可在醫生指導下口服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鹽酸克林霉素膠囊等藥物治療,同時還可以使用甲硝唑栓、替硝唑栓等栓劑治療?;颊哌€要注意適當的休息,避免過度勞累,同時多吃一些補血的食物,比如動物的肝臟、鴨血、紅棗等,對身體的恢復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