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癥:用于預防和治療破傷風,已出現破傷風或其可疑癥狀時,應在進行外科處理及其他療法的同時,及時使用抗毒素治療,開放性外傷,特別是創口深、污染嚴重者,有感染破傷風的危險時,應及時進行預防。
凡已接受過破傷風類毒素免疫注射者,應在受傷后再注射一類毒素加強免疫,不必注射抗毒素。未接受過類毒素免疫或免疫時不清者,需注射抗毒素預防,但也應同時開始類毒素預防注射,以獲得持久免疫。
不良反應:
一,過敏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數分鐘至數十分鐘內突然發生,患者突然表現沉郁或煩躁、臉色蒼白或潮紅、胸悶或氣喘、出冷汗、惡心或腹痛、脈搏細數、血壓下降,重者神志昏迷虛脫,如不及時搶救可以迅速死亡,若患者出現眼癢,表示過敏反應已波及全身。
二,血清病,主要癥狀為蕁麻疹、發熱、淋巴結腫大、局部浮腫,偶有蛋白尿、嘔吐、關節痛,注射部位可出現紅斑、瘙癢及水腫,一般系在注射后七到十四天后發病,稱為延緩型,亦有在注射后兩到四天發病,稱為加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