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些疾病可增加治療的危險性,但是并非都不能進行電休克治療,應該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掌握。
第一、顱內壓增高,如果大腦占位性的病變,顱內出血、腦血管疾病、顱腦損傷、炎癥及其他的增加顱內壓的病變。
第二、最近出現的顱內出血。
第三、心臟功能不穩定的疾病。
第四、出血或者是不穩定的動脈瘤畸形。
第五、嚴重的青光眼或者視網膜剝離。
第六、最近或者是還沒有完全愈合的這種骨關節疾病。
第七、嗜咯血管瘤。
第八、導致麻醉危險的疾病,比如嚴重的肝腎疾病和嚴重的呼吸系統疾病等。
第九、嚴重的消化性潰瘍。
以上這些形式對于改良的電休克是禁忌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