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一次可以獻血200-400毫升。
獻血可以拯救他人生命,是無私奉獻、救死扶傷的崇高行為,只要符合獻血的條件都是可以進行獻血的。一般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一般2次獻血間距為六個月以上,每一次可以獻血量為200-400毫升,合理獻血對人體健康通常是沒有危害的,定期獻血有促進人體新陳代謝、增強免疫力和抗病力的作用。
獻血的時候需要注意婦女月經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產后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暫時不能獻血,感冒、急性胃腸炎病愈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滿一個月者,肺炎病愈未滿三個月者暫時不能獻血,獻血之后不可以立即起身離開,需要休息一會,無不適癥狀后再離開,如果出現不適癥狀,建議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