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腿骨折之后是不能走路的,不管是從病情的角度來講,還是從為了保護患肢的角度來講,都是不能夠走路的。大腿骨折一般是由于嚴重的外傷導致的,會引起局部明顯的疼痛,嚴重的腫脹還會引起嚴重的功能障礙,這種疼痛大部分患者都不能耐受的了,所以不能夠走路。
如果走路會引起骨折斷端相互錯位更加嚴重,除了導致疼痛加重之外,還有可能會引起血管、神經的損傷,這些組織損傷恢復起來是比較困難的。大腿骨折之后首先要積極的進行石膏固定或者進行患肢牽引,如果條件允許,積極的進行手術治療,手術之后也不能立即站立行走,也需要臥床6到8周的時間。如果骨折愈合比較好,可以在拐杖的輔助下逐漸的站立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