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聯合用藥,主要考慮以下幾點。
第一,收縮壓超過16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00毫米汞柱的二級以上的高血壓患者。
第二,單一藥物不能夠將血壓控制在理想范圍,就算是進行了單一藥物的加量仍然不達標,這時候就要考慮聯合用藥。
第三,患有高血壓的同時合并有高脂血癥、糖尿病,這種心腦血管危險因素,一般情況下都需要聯合用藥。
第四,患有心、腦、腎、大動脈器質性疾病,尤其是因為高血壓導致的心、腦、腎疾病,這種情況一般都需要聯合用藥盡量的將血壓控制的更低。
一般情況下,如果合并有心、腦、腎疾病的話,尤其是合并有心臟以及腎臟的疾病,這種情況一般收縮壓盡量的控制在130毫米汞柱以內數量,舒張壓要控制在80毫米汞柱以內,才能夠更有效地減少心腦血管疾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