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導致淋巴瘤病人在化療期間出現發熱的可能原因有以下三個。
一、感染性發熱,接受化療的病人因化療導致骨髓和免疫抑制,從而使機體正常白細胞減少和免疫力低下,抵抗力降低,易發生不同程度的感染。淋巴瘤病人感染的發熱與其他疾病的發熱處理原則略有不同,一旦確診為感染性發熱,應用抗生素劑量較大而足。只有感染控制了,體溫才會得以控制。
二、藥物熱,化療藥物引起的發熱反應較為常見,如阿糖胞苷,甲氨蝶呤,環磷酰胺,長春新堿,左旋門冬酰胺酶等用后多有不同程度發熱,不同藥物所致發熱的特點不盡相同,用藥前服用退熱劑及抗組胺藥可以減輕藥物熱。
三、癌性發熱,為淋巴瘤組織分解代謝及壞死的產物刺激人體體溫調節中樞所致,其特點為體溫曲線一般無明顯規律性,多為低熱或中等程度發熱,化療期間出現的發熱,只有除外感染性發熱和藥物熱之后方可考慮為癌性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