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藥物不良反應,患者應及時和醫生聯系。在醫生的指導下,根據不良反應的不同表現和嚴重程度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治療:
一,如果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或由于藥物副作用較劇烈,導致患者出現其他的異常或使原有病情加重時,一旦發現應立即停藥并及時就醫。也可改用其他藥物或有針對性的服用一些功能性降低和抵消副作用的藥物。對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如嚴重的低血糖、急性腎功能衰竭等,應配合醫生采取有力的措施積極搶救。
二,如果藥物不良反應較輕,患者可以耐受。一般不需做任何處理,停藥后不良反應就會自行消失。如果按病情不允許停藥,這時可繼續用藥,同時要對癥處理,例如飯后服藥可避免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服用磺胺類藥物后應多飲水,防止藥物在尿中形成結晶,減少對腎臟的損害。
三,有些藥物容易對血液系統和肝臟功能造成損害,如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血轉氨酶升高等。但對于此類藥物不良反應,一般患者通常不易察覺。因此在使用此類藥物時,要定期做血液檢查和肝腎功能檢查。一旦出現異常現象,應在醫生的指導下停藥或加用其他輔助治療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