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月胎兒是早產兒,可以存活。
早產是指妊娠滿28周至不足37周間分娩者。此時娩出的新生兒稱早產兒,體重1000~2499g。國內早產占分娩總數的5%~15%。約15%的早產兒死于新生兒期。近年來由于早產兒治療和監護手段的進步,其生存率明顯提高,傷殘率下降。國外學者建議將早產定義時間上限提前到妊娠20周。
早產的主要臨床表現是子宮收縮,最初為不規律宮縮,常伴有少量陰道出血或血性分泌物,以后發展為規律宮縮。宮頸管先消退,然后擴張。
妊娠滿28周至不足37周出現至少10分鐘一次的規律宮縮,伴宮頸管縮短,可診斷先兆早產。妊娠滿28周至不足37周出現規律宮縮(20分鐘不少于4次,持續不少于30秒),伴宮頸縮短不小于75%,宮頸擴張2cm以上,診斷為早產臨產。
早產兒各器官發育尚不夠健全,出生孕周越小,體重越輕,其預后越差。因此,要在專業醫生監護下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