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清除病原菌,針對病原菌選擇適當的抗菌藥物,一般先靜脈給藥,每日兩次,應該為每12小時一次,每日三次應該8小時一次,不可只上下午給藥,而晚間不用,鑒于氨基糖甙類的藥物的耳毒性,對腎和神經阻滯毒副作用,氯霉素對骨髓抑制和灰嬰綜合征的危險以及諾氟沙星,環丙沙星等喹諾酮類的藥物,有可能對小兒軟骨,關節損害造成危險,所以要在選擇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第二、是支持治療,要細心的護理,供給足夠的熱量,注意液體的供給以及水電解質的平衡,根據病情可輸新鮮冰凍血漿,洗滌紅細胞,早產兒可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
第三、是感染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