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尿路感染復發的治療,尚沒有達成共識,一般做法是:對婦女有多次尿路感染病史者,如有急性癥狀性尿路感染發作,即給予3天療程治療,停藥后4~7天隨診,如治療成功,表明此次再發是重新感染,可給予長程低劑量抑菌療法做預防性治療,如治療失敗,先看一下上次 3天療程所給的抗菌藥物是否有抗藥性,如是,則根據致病菌藥敏試驗,再給予另一種敏感的抗生素做3天療程。
如治療成功,再按上述重新感染處理,如仍無效或原先3天之抗菌藥已是敏感者,但治療失敗,則均應給予高劑量、強有力、敏感的殺菌性抗生素作6周療程,此外,必須強調盡一切可能糾正引起尿路感染的解剖或功能上的異常,否則尿路感染不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