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過期三個月的藥不能吃,患有疾病后應及時就醫,能夠控制病情持續發展。
臨床上的藥物種類比較多,常見的有退熱藥、抗生素藥、抗風濕藥、降糖藥以及降壓藥等,由于每種藥物的適應證不同,所以患者應結合個人的實際情況,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合適的藥物治療。而藥物都存在一定的保質期,一旦過期三個月,其中的藥效逐漸流失,還會因長時間存放而滋生大量的有害細菌,也會使藥物的性狀和顏色發生改變,吃了以后不僅無法達到治療疾病的效果,還會刺激胃腸道,也會因延誤治療導致病情持續加重。綜上所述。服用過期的藥物容易對身體造成多種不利影響,所以不能吃。
平時需要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可以服用過期的藥物,還不可以吃過期的食物,在購買時也要查看產品的保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