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壓力的增加,越來越多的人都患有焦慮癥。然而,許多人認為這種癥狀是在壓力下自發形成的,也會自發消失,所以并沒有積極的進行治療,結果導致焦慮癥發展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甚至嚴重影響了他們的生活和工作。焦慮癥與焦慮情緒是不一樣的,而且焦慮癥的類型也是比較多的,如果不及時進行診斷、治療的話,可能會對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惑或者是損失。因此,我們了解一些如何診斷焦慮癥的相關知識。
那么,焦慮癥的診斷依據是什么呢?
焦慮癥的診斷依據根據類型的不同而不同,我們需要進行區別,以免出現誤診的情況。
1、急性焦慮(驚恐發作):(1)符合神經癥的共同特征:患者的發病常與心理社會因素有關。患者在發病前常有一定的易患素質和人格基礎,沒有相應的器質性病變為基礎,而且患者的社會功能相對完好,一般沒有明顯或持續的精神病性癥狀,患者的自知力完整,有求治要求。
(2)癥狀特點:患者常以驚恐發作癥狀為主要臨床相。患者的癥狀特點需符合下述三項,才可以進行此類型的診斷,首先,患者表現為無明顯原因、突然發生的強烈驚恐,同時伴有瀕死感、失控感等痛苦體驗;其次,在患者發作時有嚴重的自主神經癥狀;最后,患者的發作是不可預測的,而且患者在發作時意識清晰的,發作后是有記憶的,而且可以進行回憶。
(3)發作時長:患者每次發作時間較短暫,一般不會超過2小時,且患者發作時可以明顯影響正常活動。病程標準為1個月之內至少有3次上述發作,或在首次發作后繼發害怕再發作的焦慮情緒持續1個月。
(4)排除其它因素:需要排除患者是否存在有其他精神障礙,如恐懼癥、抑郁癥或軀體形式障礙等繼發的驚恐發作,也需要排除軀體疾病,如癲癇、心臟病發作、嗜鉻細胞瘤、甲亢或自發性低血糖等繼發的驚恐發作。
2、慢性焦慮(廣泛性焦慮):(1)符合神經癥的共同特征:在沒有明顯誘因的情況下,患者經常出現與現實情境不符的過分擔心、緊張害怕,這種緊張害怕常常沒有明確的對象和內容,患者感覺自己一直處于一種緊張不安、提心吊膽、恐懼、害怕、憂慮的內心體驗中。
(2)癥狀特點:以持續的廣泛性焦慮為主要臨床相。患者的癥狀特點需符合下述兩項,患會經常或持續的無明確對象,或無固定內容的恐懼,或提心吊膽、或精神緊張,患者同時伴自主神經癥狀或運動性不安。
(3)排除其它因素:需要排除患者是否存在有甲狀腺功能亢進、冠心病、高血壓等軀體疾病的繼發性焦慮。也需要排除患是否存在有興奮藥物過量,以及鎮靜催眠藥物或抗焦慮藥的戒斷反應。還需要排除患者是否存在有強迫癥、恐懼癥、抑郁癥,或精神分裂癥等伴發的焦慮。
(4)發作時長:病程標準符合上述癥狀至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