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患者用藥禁忌包括禁止過量使用、禁止私自停藥、禁止長期用藥、對藥物成分過敏者禁用、禁止使用鎮靜類藥物,一旦患病,應及時就醫,遵醫囑用藥。
1、禁止過量使用:
青光眼的形成原因考慮與遺傳因素、不良的用眼習慣等因素相關,患病后會出現眼壓升高,引起視神經損、視野缺陷。一般可以遵醫囑使用硝酸毛果蕓香堿片、馬來酸噻嗎洛爾滴眼液、鹽酸卡替洛爾滴眼液等藥物治療,有助于降低眼內壓,緩解不適癥狀。用藥時不可以過量,以免導致眼淚分泌量以及眼淚的成分發生改變,引起不適癥狀。
2、禁止私自停藥:
青光眼患者在用藥時需要遵醫囑足療足療程使用,不可以私自停藥,以免影響藥物成分發揮理想的治療作用。
3、禁止長期用藥:
青光眼患者如果長時間用藥,有可能會產生耐藥性,也有可能會出現結膜充血、黃斑渾濁等現象,不利于身體健康,因此應禁止長期用藥。
4、對藥物成分過敏者禁用:
青光眼患者無論使用哪種藥物,若自身對藥物成分過敏均應禁用,以免導致結膜出現異常免疫應答,引起眼內瘙癢、眼睛分泌物增多等癥狀。
5、禁止使用鎮靜類藥物:
青光眼患者平時應禁止使用鎮靜類藥物,比如地西泮片、鹽酸阿普唑侖片、氯硝西泮片等,因為此類藥物中的成分可以松弛肌肉,會導致前房角狹窄,不利于病情恢復。
患者如果通過藥物方法治療效果并不理想,也可以在醫生操作下通過激光周邊虹膜切除術、睫狀體光凝術等方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