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燒藥一般情況下24小時內使用不能超過四次,但是具體的用法需要根據醫生指導進行用藥。
常見的退燒藥有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等,這些藥物一般是在發熱病人體溫超過38.5℃的時候才可以使用的,長時間的高燒會對病人的身體造成傷害,如果不及時的進行退燒,很有可能會引起一些并發癥,但如果只是低燒,是不建議吃退燒藥的,可以在低燒的時候采用物理降溫的方式治療,比如多溫喝水,洗個溫水澡,用濕毛巾敷額頭或者擦拭手心、腳心、腋下、腹股溝處等來達到散熱的效果。
引起發燒的原因是很多的,常見于各種感染性疾病,如肺結核、肺膿腫、敗血癥等疾病,也可見于惡性腫瘤、藥物熱、風濕性關節炎等疾病,可以到正規醫院進行詳細的檢查明確病因。如果需要使用退燒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使用,不可以擅自用藥,如果24小時內連續應用次數過多,有可能會導致嚴重不良反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