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根據體內穩定調節功能紊亂的情況,分兩種類型:
一、非顯性DIC,主要指的是止血機制處于代償狀態的DIC,也就是前期DIC。
二、顯性DIC,指的是止血機制處于失代償狀態的DIC,即臨床典型的DIC。
另外根據DIC病程,臨床上常常分為三型:
一、急性型,數小時到一到兩天內發病的,病情極具兇險的、進展迅速,出血癥狀較重,常常伴有短暫的或者是持久的血壓下降。多見于嚴重的感染、羊水栓塞、胎盤早剝、外科大手術以及嚴重的創傷等。
二、亞急性型,多在數日或者是數周內發生,病情發展稍緩。多數以栓塞癥狀為主,多見于死胎滯留、急性白血病、惡性腫瘤轉移等。
三、慢性型,起病緩慢,病程較長,出血不嚴重,可以僅僅由瘀斑、瘀點,高凝血期較長而明顯。多見于系統性紅斑狼瘡、巨大血管瘤、慢性肝病以及腫瘤等慢性疾病,但是這種慢性型在臨床上容易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