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運動功能發育落后,表現為主動運動少,粗大運動啟動困難,一旦啟動難以停止,精細動作協調差,行走年齡延遲或根本無法獨自端坐、站立、行走、奔跑等,如為單側受累,則表現受累一側的肢體動作明顯少于正常側。
第二,是肌張力及神經反射異常,典型的上運動神經元損傷改變,即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病理反射陽性,新生兒期肌張力低下,隨月齡增長肌張力逐漸增高,一到兩歲達到高峰,被動活動關節時阻力增大,一經外界刺激還可誘發痙攣表現為異常的姿勢,如肩關節內收、內旋,屈肘、曲腕、拇指握于四指之中,髖關節屈曲、內收、內旋、屈膝、足馬蹄內翻或者外翻等。
第三,是肌肉攣縮和關節改變,長期的肌肉痙攣使關節處于屈曲位,導致肌肉攣縮,乃至關節攣縮,表現為放松狀態下關節仍不能完成被動全程活動,久之會導致關節半脫位或者脫位,常見于髖關節及足關節。
其次,有些特殊體征,由于痙攣存在產生典型體征:
(1)折刀征,當患兒盡量放松肢體,被動活動其關節,在初始使可感到阻力,作用力持續時阻力突然消失,關節被動活動完成,最常見于痙攣型患兒的膝關節屈曲過程中。
(2)牽管征,檢查方法同上,關節阻力貫穿被動活動全程,見于僵直型患兒。
(3)齒輪征,檢查方法同上,被動活動全程感到連續頓挫感,見于僵直型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