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臉上的胎記一般在三歲左右可以去掉,因為每個孩子的胎記的性質、大小、程度都不一樣,所以去掉的年齡沒有嚴格的規定界限,要根據孩子的身體狀況以及胎記的程度來進行判斷。
通常情況下,太田痣的紅色胎記主要有鮮紅斑痣和草莓狀血管瘤。在早期的治療效果較好,如果在成年以后治療則效果不明顯。有些孩子的胎記是出生時候就有,隨著年齡的增長胎記可以變小或者消失,平時生長緩慢,可以考慮臨時觀察。如果是生長迅速,患者應盡快治療。
另外,孩子生長發育比較旺盛,但是抵抗力比較低,自身的抗體沒有形成,所以需要等到三歲以后,自身抗體形成、抵抗力增加后考慮去掉,最好是經過醫生進行綜合的評估,然后再確定。
建議及時帶孩子到正規醫療機構由醫生評估后決定,避免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機,引起不必要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