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的治療措施主要包括病因治療和控制發作。
一.病因治療 有明確病因的患者,應首先進行病因治療。如腦腫瘤需行手術切除、中樞神經系統感染,需進行抗感染、對癥支持治療等。
二. 控制發作
抗癲癇藥物治療 目前控制發作主要以治療為主,藥物治療應達到三個目的:控制發作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發作次數;長期治療無明顯不良反應;使患者保持或恢復其原有的生活、生理、心理和社會功能狀態。其次,發作期間的藥物治療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確定是否用藥、正確選擇藥物、盡可能單藥治療、必要時聯合用藥。
其他治療方法 非藥物輔助治療的方法主要有外科手術治療,迷走神經刺激術等,可作為綜合治療的一部分,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癲癇持續狀態的治療 重點包括:保持生命體征平穩,順速控制發作,預防和控制各種并發癥。針對病因治療支持和對癥治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