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肝血管瘤直徑〉10cm即是手術指征。
2、大于10cm不論有無癥狀均應手術,小于5cm不手術。
3、5-9cm應根據瘤體的部位、年齡,生長速度和有無外科疾病而定;
但是對于特殊部位如臨近下腔靜脈、肝臟靜脈和肝門的血管瘤應積極手術切除。
1、隨訪證實血管瘤生長很緩慢。
2、無癥狀者極少在隨訪中發生癥狀。
3、手術切除后不少人仍有癥狀。
4、目前肝臟切除術死亡率和并發癥難以被患者接受。
5、手術導致的后果大于患者的受益。
血管瘤自發破裂的病例很少見,如果患者癥狀不重且能忍受,手術還是不作為好,因為手術創傷很大,并且血管瘤不會惡變,權衡利弊當然是觀察病情變化,可以定期復查,如果血管瘤體積持續增大,且導致肝臟損害,轉氨酶升高,是應該手術治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