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攜帶者即結核桿菌潛伏感染者,通常沒有臨床癥狀,痰菌檢測陰性,不具傳染性,且影像學檢查無異常。這類患者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療,但應定期復查,關注身體變化。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治療是必要的。
1、當肺結核攜帶者出現發熱、咳嗽等發病癥狀時,應啟動治療。此時,患者可在醫生指導下使用抗結核藥物,如異煙肼片、利福平膠囊等。
2、若攜帶者的免疫功能下降,可能導致潛伏的結核分枝桿菌大量繁殖而致病,此時也需要積極治療,通常可采用鹽酸乙胺丁醇片、吡嗪酰胺片等藥物。
3、對于初治失敗的肺結核患者,或規則用藥滿療程后痰菌又轉陽的患者,應采用復治方案,藥物可能包括注射用硫酸鏈霉素等。
4、如果肺結核攜帶者伴有咳嗽等癥狀,可以使用止咳藥物進行對癥治療,如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5、在充分應用抗結核藥物后,如患者仍有高熱等結核毒性反應,醫生也可能給予小劑量糖皮質激素口服。
綜上所述,肺結核攜帶者是否需要治療,取決于患者的具體狀況。無癥狀時可觀察并定期檢查;一旦出現癥狀或免疫功能下降,則應及時就醫,根據醫生建議進行針對性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