跖骨骨折是足部常見的損傷,保守治療后的下地走路時間因骨折情況和個人體質而異。一般來說,患者在4至13周內可以逐漸嘗試下地行走。這一時間范圍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骨折是否移位、是否合并其他損傷,以及患者的年齡等。
若骨折無移位或輕度移位,經(jīng)過石膏固定等保守治療后,通常在4至8周左右,骨折處會初步愈合,此時可以在拐杖輔助下嘗試輕輕著地,并逐步過渡到部分負重行走。對于多發(fā)骨折或合并軟組織損傷的情況,由于損傷范圍較大,恢復時間可能會相應延長,大概8至12周才能開始部分負重行走。而對于老年患者,由于身體機能下降,骨折愈合速度較慢,因此下地行走的時間也可能會相應推遲。
在保守治療期間,患者可能會使用到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藥物來減輕疼痛和炎癥,以及甘露醇來消除腫脹。但需注意,這些藥物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醫(yī)生的指導,避免出現(xiàn)不良反應。
此外,患者在康復過程中應保持積極的心態(tài),定期回醫(yī)院復查以了解骨折愈合情況。同時,合理膳食,多攝入富含鈣質、蛋白質和維生素的食物,有助于促進骨折愈合和軟組織修復。在嘗試下地行走時,務必循序漸進,避免過早或過度負重,以免影響康復效果。如有任何不適或疑慮,應及時就醫(yī)咨詢。